依憲法相關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立法院對預算案審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B行政院因重要政策變更停止執行法定預算而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
C立法院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不可在款項目節之間移動增減數額
D地方行政機關公務員因無法定義務而拒絕到立法院備詢,立法院得刪減中央對地方補助款預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立法院對總預算案的審查有其權限界限,D選項的作法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屬於違憲的制裁手段。
為什麼答案是 D
地方行政機關公務員本無到立法院備詢之法定義務,立法院不得以刪減中央對地方補助款作為制裁手段,此逾越立法院職權且違反地方自治精神,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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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立法院對總預算案的審查有其權限界限,D選項的作法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屬於違憲的制裁手段。
凡涉及立法院用「刪減補助款」來制裁地方官員不到場備詢的選項,直接判錯誤,因為這已逾越預算審查權限。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第70條明文規定立法院不得對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此為正確敘述。
B✕
依釋字第520號解釋意旨,行政院因重要政策變更而停止執行法定預算,應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詢,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此為正確敘述。
C✕
依預算法及相關解釋,立法院對於預算案的審議應尊重行政院的預算編列權,不得任意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數額,此為正確敘述。
D✓ 正確
地方行政機關公務員本無到立法院備詢之法定義務,立法院不得以刪減中央對地方補助款作為制裁手段,此逾越立法院職權且違反地方自治精神,故為錯誤敘述。
立法院預算審議權限對照
| 情況 | 立法院權限 |
|---|
| 對行政院總預算案 | 不得提議增加支出(憲法70條) |
| 款項目節間移動 | 不得任意移動增減數額 |
| 行政院變更政策停止預算 | 有聽取報告備詢之義務(釋字520) |
| 地方公務員拒絕備詢 | 不得以刪減補助款制裁(逾越權限) |
考生容易誤以為立法院對預算案有無限審查權,忽略了地方自治與中央地方分權的界限,誤認為立法院可用刪減補助款來要求地方公務員備詢,這已逾越立法院應有的預算審查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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