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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74單選題

黃太太(居住者)106年度接受兩筆贈與。第一筆為其母贈送之土地,市價1,000萬元(公告現值500萬元)。第二筆為商北公司贈與之現金1,500萬元。黃太太應如何納稅?

A繳納綜合所得稅,應稅所得為1,500萬元正確答案
B繳納綜合所得稅,應稅所得為2,000萬元
C繳納贈與稅,贈與總額為2,500萬元
D兩筆贈與之納稅義務人均非黃太太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自然人贈與由贈與人繳贈與稅;營利事業贈與個人視同所得課綜所稅。

為什麼答案是 A

母親贈與土地屬個人贈與,納稅義務人為母親(贈與人),黃太太無須繳稅。商北公司贈與1,500萬元現金屬「其他所得」,黃太太應列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考點:營利事業贈與考點:土地非所得考點:贈與稅主體考點:受贈人責任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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