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漏計年終獎金考點:應稅薪資計算
106年度黃太太(居住者)每月薪資為10萬元,每月底領取。她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就每月薪資自願提繳退休金,提繳比率為6%。其他所得包括:106年2月領取因去年度績效良好而獲取之年終獎金30萬元、公司為其投保團體保險之保費每月2,000元。其應稅薪資所得為多少元?
A1,128,000
B1,428,000正確答案
C1,500,000
D1,524,000
B正確答案
應稅薪資所得 = (月薪 × 12) - 自願提繳退休金(最高6%) + 年終獎金。雇主負擔團體保險費每月2,000元內免計入薪資。
逐選項解析
A1,128,000漏計年終獎金✕ 錯誤
僅計算了扣除自提退休金後的本薪(112.8萬),漏計了應全額計入薪資所得的年終獎金30萬元。
B1,428,000應稅薪資計算✓ 正確
正確計算本薪扣除自提退休金(112.8萬),加上年終獎金(30萬),且正確排除免稅的團保費,合計為1,4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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