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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722單選題

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與憲法中何項之意旨不符,相關機關應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A比例原則
B租稅法律原則
C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D信賴保護原則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釋字745號認為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許列舉必要費用,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C

薪資所得者僅能定額扣除,執行業務所得者卻可核實減除必要費用,對相同性質的勞務所得產生差別待遇,違反量能課稅與平等原則。

考點:比例原則考點:租稅法律主義考點:平等原則/量能課稅考點:信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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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