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7 年第 1 題單選題
自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其受扶養親屬,獲配我國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分配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時,得選擇就其申報戶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多少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二十六
C百分之二十八正確答案
D百分之三十
C正確答案
107年起股利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稅,稅率為28%,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所得稅法規定,107年起股利所得得選擇按28%分開計稅,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此為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107年起股利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稅,稅率為28%,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記住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兩擇一:合併計稅8.5%抵減額(上限8萬),或分開按28%課稅,本題問的就是28%那個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20%並非股利所得分開計稅之法定稅率,屬混淆選項。
B✕
26%非現行股利所得分開計稅稅率,為干擾數字。
C✓ 正確
依所得稅法規定,107年起股利所得得選擇按28%分開計稅,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此為正解。
D✕ 陷阱
30%易與其他稅率制度混淆,非股利所得分開計稅之稅率,屬陷阱選項。
107年起股利所得課稅方式二擇一
| 方式 | 計算方式 | 適用對象 |
|---|
| 合併計稅 |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 | 一般中低所得者較有利 |
| 分開計稅 | 股利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稅額合併報繳 | 高所得者較有利 |
考生容易將股利所得分開計稅的28%與其他稅制(如短期票券、扣繳率等)常見的20%、30%等數字混淆,需精準記憶此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專屬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