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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71單選題

自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其受扶養親屬,獲配我國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分配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時,得選擇就其申報戶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多少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二十六
C百分之二十八正確答案
D百分之三十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107年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分開計稅可選 28% 單一稅率,或合併計稅抵減 8.5%(上限8萬)。

為什麼答案是 C

107 年起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所得稅法第15條):納稅義務人可選擇將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 28% 單一稅率分開計算,再與其他所得合併報繳,適合高所得者。

考點:舊制稅率陷阱考點:干擾選項考點:分開計稅28%考點:稅率混淆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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