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7 年第 2 題單選題
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多少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A正確答案
107年度起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從10%降為5%,配合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為什麼答案是 A
107年度起施行的所得稅法修正,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10%調降為5%,以減輕企業保留盈餘再投資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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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107年度起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從10%降為5%,配合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記憶口訣:107年稅改「10降5」,未分配盈餘加徵5%。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107年度起施行的所得稅法修正,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10%調降為5%,以減輕企業保留盈餘再投資的稅負。
B✕
8%並非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屬干擾選項,無此規定。
C✕ 陷阱
10%是107年度「以前」的舊稅率,107年度起已調降為5%。考生若未更新修法資訊易誤選。
D✕
未分配盈餘仍須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只是稅率調降,並非免徵。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沿革
| 適用年度 | 加徵稅率 | 立法背景 | 備註 |
|---|
| 86-106年度 | 10% | 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 | 鼓勵盈餘分配 |
| 107年度起 | 5% |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 減輕保留盈餘稅負 |
107年修法是所得稅近年最重要變革之一,直接影響企業保留盈餘成本。關鍵判斷: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降為5%,配合廢除兩稅合一扣抵制。考生最容易卡在舊制10%記憶,因為這稅率維持超過20年(86-106年)。分辨重點:看年度,107年起一律5%;若題目強調「配合股利所得新制」就是在暗示已降稅。實務上這降稅是為平衡股東綜所稅調高28%的衝擊,讓企業願意發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