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1018單選題

甲公司109年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新臺幣500萬元,美國分公司所得折合新臺幣1,000萬元,已在美國繳納美國分公司所得稅折合新臺幣250萬元,請問甲公司申報繳納我國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使用國外稅額扣抵上限為多少元?

A100萬元
B200萬元正確答案
C250萬元
D3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國外稅額扣抵上限 = 國內外合併應納稅額 − 僅國內所得應納稅額,本題為 200 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B

合併課稅:(500+1000)×20% = 300 萬;僅國內:500×20% = 100 萬;扣抵限額 = 300 − 100 = 200 萬。實際在美繳 250 萬,但只能抵 200 萬上限。

考點:國內稅額誤用考點:扣抵限額公式考點:實繳稅額陷阱考點:合併稅額誤用
載入中…

稅務法規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