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將甲之欠稅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下稱臺北分署)。臺北分署對甲之財產進行查封,甲如不服,應如何提起救濟?
A向財政部提起訴願
B向法務部提起訴願
C向臺北分署聲明異議正確答案
D向行政執行署聲明異議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義務人對執行命令、方法、應遵守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查封由臺北分署執行,故向臺北分署聲明異議。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