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06 年第 38 題單選題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由總機構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B營業人營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或合併、轉讓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經濟部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
C營業人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後,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備;復業時免核備
D營業人因合併、增加資本、營業地址或營業種類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者,不需先繳清稅款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營業稅法規定:稅籍登記須「分別」辦理;變更/註銷須於「15日內」向「稽徵機關」申請;停復業皆須「事前」核備。僅合併、增資、變更地址或種類等變更登記,免先繳清稅款。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營業稅法第30條第2項但書,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原則上須先繳清稅款,但因「合併、增加資本、營業地址或營業種類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者,為免先繳清稅款之例外情形。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業稅法規定:稅籍登記須「分別」辦理;變更/註銷須於「15日內」向「稽徵機關」申請;停復業皆須「事前」核備。僅合併、增資、變更地址或種類等變更登記,免先繳清稅款。
秒解關鍵:看到「變更登記免繳清稅款」直接選D。A錯在要「分別」登記;B錯在「15日」且向「稽徵機關」;C錯在停復業都要「事前」核備。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營業稅法第28條,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而非統一由總機構代為申請。
B✕ 陷阱
依營業稅法第30條,登記事項變更或合併轉讓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而非30日,也不是向經濟部。
C✕
依營業稅法第31條,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前」申報核備;「復業時,亦同」,代表復業前也必須向稽徵機關申報核備,不可事後辦理或免除。
D✓ 正確
依營業稅法第30條第2項但書,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原則上須先繳清稅款,但因「合併、增加資本、營業地址或營業種類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者,為免先繳清稅款之例外情形。
營業人稅籍登記與異動規定比較
| 異動類型 | 辦理時點/期限 | 受理機關 | 繳清稅款規定 |
|---|
| 設立登記 | 開始營業前 | 主管稽徵機關 (總分支機構分別辦理) | 無 |
| 一般變更/註銷登記 | 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 | 主管稽徵機關 | 原則須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 |
| 特定變更登記 (合併/增資/變更地址或種類) | 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 | 主管稽徵機關 | 例外免先繳清稅款 |
| 停業 / 復業 | 停業前 / 復業前 | 主管稽徵機關 | 無 |
考選部常在天數(15日改30日)、機關(稽徵機關改經濟部)、時點(事前改事後)上做文章。特別注意「稅籍登記」主管機關是稽徵機關(國稅局),千萬別跟辦理「公司登記」的經濟部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