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華分別於106年2月1日、3月1日及4月1日將財產贈與子女,歷次金額依序為3,000,000及$4,000,000。請問李君106年度首次申報贈與稅之期限及贈與淨額分別為何?
A106年2月2日起30日內申報,贈與淨額$2,000,000
B106年3月2日起30日內申報,贈與淨額$2,800,000正確答案
C106年3月2日起30日內申報,贈與淨額$3,000,000
D106年4月2日起30日內申報,贈與淨額$4,000,000
答案與詳解
3/1累計達500萬(200萬+300萬)首次超過免稅額220萬,應自3/2起30日內申報;贈與淨額=500萬-220萬免稅額=2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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