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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 企劃管理類
108 年 · 第 34 題
共 2 類科共用卷
農會 企劃管理類
農會 保險業務類
民法概要
108 年
第 34 題
單選題
下列何者是「法定之債」的發生原因?
A
契約
B
無因管理
正確答案
C
不當得利
正確答案
D
侵權行為
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B、C、D
正確答案
債之發生原因分為意定與法定,契約屬意定之債,無因管理、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屬法定之債。
為什麼答案是 B、C、D
無因管理是未受委任且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由法律直接規定其債之關係,屬法定之債。
考點:意定之債
考點:法定之債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債之發生原因分為意定與法定,契約屬意定之債,無因管理、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屬法定之債。
秒殺技巧
秒解:看到「法定」找法律直接規定的(無因、不當、侵權);「意定」找當事人約定的(契約)。
逐選項分析
A
意定之債
✕
契約是基於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屬於「意定之債」,而非法定之債。
B
法定之債
✓ 正確
無因管理是未受委任且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由法律直接規定其債之關係,屬法定之債。
C
法定之債
✓ 正確
不當得利是無法律上原因受利益致他人受損,法律直接規定返還義務,屬法定之債。
D
法定之債
✓ 正確
侵權行為是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法律直接規定損害賠償責任,屬法定之債。
債之發生原因分類
分類
發生原因
核心特徵
意定之債
契約
基於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法定之債
無因管理
法律直接規定(未受委任管理事務)
法定之債
不當得利
法律直接規定(無法律原因受利益)
法定之債
侵權行為
法律直接規定(侵害他人權利)
陷阱提醒
考生常直覺認為「債」就是簽契約來的,但民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僅限於契約。務必區分「意定」(自己約定的)與「法定」(法律硬規定的),契約是唯一純粹的意定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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