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7 年第 25 題單選題考點:合併請求考點:公益訴訟
關於提起行政訴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提起撤銷訴訟時,不得合併請求損害賠償
B提起公益訴訟,無須以原告自己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為必要正確答案
C提起行政訴訟無須繳交裁判費
D逾原判決確定 5 年後,仍得以原確定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之事由提起再審之訴
B正確答案
公益訴訟無須以自身權利受侵害為必要;撤銷訴訟得合併請求損害賠償,且起訴須繳裁判費,再審逾5年原則不得提起。
逐選項解析
A提起撤銷訴訟時,不得合併請求損害賠償合併請求✕ 錯誤
依行政訴訟法第7條規定,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故撤銷訴訟得合併請求損害賠償。
B提起公益訴訟,無須以原告自己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為必要公益訴訟✓ 正確
依行政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為維護公益,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故無須以自身權利受侵害為必要。
D逾原判決確定 5 年後,仍得以原確定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之事由提起再審之訴✕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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