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經廉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20 題單選題
依我國刑法之規定,下列何種犯罪有處罰預備犯?
A肇事逃逸罪
B竊盜罪
C強盜罪正確答案
D使人為奴隸罪
C正確答案
預備犯原則不罰,須刑法明文規定才處罰;本題四罪中僅強盜罪於刑法第328條第5項明文處罰預備犯。
為什麼答案是 C
強盜罪(刑法第328條)第4項處罰未遂犯,第5項明文:「預備犯第1項或第2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是本題唯一處罰預備犯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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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備犯原則不罰,須刑法明文規定才處罰;本題四罪中僅強盜罪於刑法第328條第5項明文處罰預備犯。
看到「預備犯」先想刑法第25條(未遂)vs 預備之區別,再背記哪些罪有明文處罰預備犯:內亂、外患、放火、殺人、強盜、擄人勒贖等。竊盜、肇逃、使人為奴隸均無預備犯處罰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條之4)僅處罰既遂行為,條文中未規定處罰預備犯,亦無未遂犯處罰規定。
B✕ 陷阱
竊盜罪(刑法第320條)僅於第3項處罰未遂犯,並無處罰預備犯規定。即使行為人已準備工具、踩點,仍不成立預備竊盜。
C✓ 正確
強盜罪(刑法第328條)第4項處罰未遂犯,第5項明文:「預備犯第1項或第2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是本題唯一處罰預備犯之罪。
D✕ 陷阱
使人為奴隸罪(刑法第296條)第2項處罰未遂犯,但無處罰預備犯規定。注意「未遂」與「預備」階段不同,不可混淆。
預備犯判斷核心(刑法第25條對照)
| 階段 | 意義 | 處罰原則 | 本題對應 |
|---|
| 預備 | 為實行犯罪而準備,尚未著手 | 原則不罰,例外明文(如刑§328Ⅴ)才罰 | 強盜罪明文處罰(§328Ⅴ) |
| 未遂 | 已著手實行而未遂(刑§25) | 依刑法各罪明文判斷 | 竊盜§320Ⅲ、強盜§328Ⅳ、使人為奴隸§296Ⅱ皆有罰 |
| 既遂 | 犯罪構成要件已完全實現 | 依各罪本刑處罰 | 肇逃§185-4僅罰既遂 |
考選部最愛把「未遂犯」和「預備犯」混淆。竊盜、使人為奴隸有處罰未遂犯,但都沒有處罰預備犯;本題問的是預備犯,必須回到各罪具體條項找有無「預備犯…之罪者」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