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11 年第 19 題單選題
在行政程序法中,有關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之差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處分經廢止後,原則上自廢止時起,失其效力
B得撤銷之行政處分,一旦宣告撤銷,該處分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C受益人未履行行政處分所附之負擔者,其廢止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D撤銷針對合法之行政處分,廢止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撤銷針對『違法』處分,廢止針對『合法』處分,D 正好講反了。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即本題答案)。應為:撤銷針對『違法』處分,廢止針對『合法』處分。D 把兩者完全講反,是最經典的概念顛倒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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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撤銷針對『違法』處分,廢止針對『合法』處分,D 正好講反了。
口訣:撤違、廢合。撤銷原則溯及既往,廢止原則向後生效。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行政程序法第 125 條規定,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起失效,原則上向將來生效,不溯及既往。
B✕
正確。行政程序法第 118 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行政機關得為維護公益或避免受益人財產損失,另定失效日期。
C✕
正確。行政程序法第 125 條但書規定,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效,屬廢止溯及的例外。
D✓ 正確
錯誤(即本題答案)。應為:撤銷針對『違法』處分,廢止針對『合法』處分。D 把兩者完全講反,是最經典的概念顛倒陷阱。
撤銷 vs 廢止 一表搞定
| 項目 | 撤銷 | 廢止 |
|---|
| 對象 | 違法處分 | 合法處分 |
| 法條 | 行政程序法§117-121 | 行政程序法§122-126 |
| 效力 | 原則溯及既往 | 原則向將來生效 |
| 例外 | 得另定失效日保護信賴 | 未履行負擔等情形得溯及 |
行政法最愛考「撤銷」跟「廢止」的適用對象。核心判斷準則只有一個:原處分當初是合法還是違法?違法的處分用「撤銷」拔掉,合法的處分因情事變更用「廢止」終止。考選部經典陷阱就是把這兩個對調,例如說「撤銷適用於合法處分」或「廢止適用於違法處分」。記住口訣「撤違廢合」,看到主詞跟受詞配錯就能秒殺,不用管後面效力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