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337單選題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民法所定喪失繼承權之原因?

A繼承人變造關於繼承之遺囑,且未曾得被繼承人之宥恕
B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情事正確答案
C繼承人有致應繼承人於死之故意,雖未致死但受刑之宣告
D繼承人脅迫被繼承人撤回繼承之遺囑,且未曾得被繼承人之宥恕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民法規定重大虐待或侮辱須「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才會喪失繼承權,單純有虐待情事並非當然喪失繼承權之原因。

為什麼答案是 B

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情事,必須「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才會喪失繼承權。單純虐待而無表示,不喪失繼承權。

考點:相對失權(得宥恕)考點:表示失權考點:絕對失權
載入中…

想練更多政府採購法規、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