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關於婚生否認之訴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婚生推定之子女,由生父負擔實際教養者,生父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B妻於子女出生後逾 1 年,即不得再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C為保障夫之權益,夫自知悉子女與己無血緣連絡之事實起逾 2 年,始不得再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正確答案
D為確保未成年子女受教養之權利,子女成年前,不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民法第 1063 條第 3 項,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 2 年內得提起否認之訴,逾期即不得再行使。以「知悉」為起算點符合釋字 587 號保障真實血統權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