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5 年第 43 題單選題考點:辯論權考點:在場權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此規定之立法意旨為何?
A保障被告辯論權
B保障被告在場權
C保障被告對質詰問權
D保障被告自白之任意性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要求自白須非出於不正方法且與事實相符,立法意旨在保障被告自白之任意性。
逐選項解析
A保障被告辯論權辯論權✕ 錯誤
辯論權主要涉及被告於審判中就事實與法律進行辯論之權利,與自白取得方法是否正當無直接關聯。
B保障被告在場權在場權✕ 錯誤
在場權係指被告於審判期日或特定訴訟行為時有在場之權利,與自白是否出於任意性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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