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直轄市自治條例之覆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議會對於直轄市政府所移送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
B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C覆議時,如有出席議員三分之二維持原議決案,直轄市政府應即接受該決議
D如原議案所議決之自治條例違反上級法規,經覆議而直轄市議會維持原議決案時,直轄市政府亦應接受該決議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自治條例若違反上級法規即屬無效(地制法第30條),市政府不應盲目接受違法決議,而應依法函告無效;D將「議案違反上級法規時亦應接受」絕對化,與法理相反,故D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