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登記為 A 地所有人,於 A 地上設定 20 年期限之普通地上權於乙。甲與乙約定,乙每年應支付甲地租新臺幣 15 萬元,共計 20 年地租之約定。某日夜晚,甲於 A 地上掩埋大量劇毒廢棄物,致 A 地受有縱經百年休養亦無法回復,完全不能達原來使用之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支付未到期之 3 年分地租後,拋棄其地上權
B乙得支付未到期之 1 年分地租,拋棄其地上權
C乙得支付未到期 2 年分之地租,拋棄其地上權
D乙得拋棄其地上權,並免地租支付義務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土地因甲行為致完全不能達原來使用,屬可歸責於設定人之事由,乙得拋棄地上權並免一切地租支付義務,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