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共 5 類科共用卷
高考-財稅行政高考-財稅法務高考-法制高考-智慧財產行政高考-商業行政
民法110 年第 18 題單選題

甲 1、甲 2、甲 3 至甲 10 等 10 人,經登記為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區分所有人。甲 1、甲 2、甲 3 至甲 10 等 10 人依法律規定作成以下規約:甲 1 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甲 1 出賣其專有部分,移轉其占有於乙,登記乙為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區分所有人。乙於受讓時就甲 1 依該規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規約雖未經登記,但因乙就甲 1 依該規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故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
B乙就甲 1 依該規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故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
C該規約未經登記,乙因此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
D乙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規約」對繼受人具絕對效力,不以登記或繼受人知情為要件,乙繼受甲1使用頂樓之權利。

逐選項解析

A該規約雖未經登記,但因乙就甲 1 依該規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故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規約效力✕ 易錯陷阱
規約對繼受人具絕對效力,不以繼受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為要件,此選項混淆了「規約」與「其他約定」的效力。
B乙就甲 1 依該規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故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因果邏輯✕ 錯誤
因果關係錯誤,乙得使用頂樓是因為繼受了規約的權利,而非因為其不知情。
C該規約未經登記,乙因此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登記要件✕ 錯誤
規約之效力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選項以「未經登記」作為得使用的理由,邏輯錯誤。
D乙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繼受效力✓ 正確
乙為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依法應受原規約拘束,直接繼受甲1使用頂樓之專用權,故得使用頂樓。

立即註冊,看進階詳解與知識整理

這題的進階詳解與知識整理,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