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人共同向丙承租一間二房二廳公寓,甲、乙各占有使用一間房間,約定共同使用廚房及客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丙未經甲的同意而進入甲所占有使用之該房間,甲不得單獨請求丙離開
B當甲未經乙的同意而進入乙所占有使用之該房間,乙得請求甲離開
C當丙未經甲、乙的同意而進入該公寓之客廳,甲或乙得單獨請求丙離開正確答案
D當丙未經甲、乙的同意而進入該公寓之客廳,甲、乙兩人須共同請求丙離開
答案與詳解
客廳為甲、乙共同占有,對於第三人丙之妨害,各共同占有人(甲或乙)得單獨依民法第962條行使占有保護請求權,請求丙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