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種類之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買賣契約中約定,給付臺東池上有機蓬萊米100公斤,係屬種類之債
B承攬契約中約定,承攬人應使用臺灣製造之水泥50包,係屬種類之債
C給付種類之債,於債務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後,其物即為特定給付物
D給付物僅以種類指示者,如不能依法律行為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確定其品質時,則債務人應給以最優品質之物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種類之債品質不明時,依民法第200條應給付「中等品質」之物,非最優品質。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依民法第200條第1項,品質不能確定時,債務人應給以「中等品質」之物,不是「最優品質」。這是種類之債最經典的考點,別被「最優」二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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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種類之債品質不明時,依民法第200條應給付「中等品質」之物,非最優品質。
看到「最優品質」直接選,種類之債品質標準是『中等』不是『最優』。
逐選項分析
A✕
池上有機蓬萊米100公斤,以種類(米的品種、產地、重量)指示給付物,屬種類之債的典型例子,敘述正確。
B✕
台灣製造水泥50包,以種類(產地、數量)指示,未指定特定某袋水泥,屬種類之債,敘述正確。
C✕ 陷阱
民法第200條第2項:債務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後,或經債權人同意指定其應交付之物時,其物即為特定給付物。此為種類之債「特定化」規則,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依民法第200條第1項,品質不能確定時,債務人應給以「中等品質」之物,不是「最優品質」。這是種類之債最經典的考點,別被「最優」二字騙了。
民法第200條:種類之債核心規則
| 情形 | 處理方式 | 法條依據 |
|---|
| 品質無法確定 | 給付中等品質之物 | 民法第200條第1項 |
| 特定化時點 | 交付必要行為完結 or 經債權人同意指定 | 民法第200條第2項 |
| 特定後性質 | 轉為特定之債,風險移轉 | 民法第200條第2項 |
D 選項把民法第200條第1項的「中等品質」偷換成「最優品質」。考生若只記得「品質不明時有補充規定」卻沒記住具體標準,就會覺得「最優品質對買方最好」而選錯。記住:法律講求公平,給中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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