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義務之內涵?
A關於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應有法律或法規命令之明文規定
B主管機關得依憲法原則、立法意旨及法律一般解釋方法,依職權就租稅相關法律進行闡釋
C主管機關課稅時,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等次要事項,得自行發布行政規則為規範
D國家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係授予人民財產上之利益,不受到憲法第19條規定之拘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減免稅捐雖是授予利益,仍屬租稅事項,釋字 210、622、635 號均指出減免稅優惠同受憲法第 19 條租稅法律主義拘束,不得僅以行政命令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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