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56號解釋,關於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是否合憲之該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錯誤?
A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
B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僅保障積極之表意自由外,不包括消極之不表意自由正確答案
C名譽權乃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
D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如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並無違背比例原則
B正確答案
釋字656:名譽權受憲§22保障,言論自由包含消極不表意自由,判決命道歉若未損人性尊嚴則合憲。
逐選項解析
A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 錯誤
釋字656明文:名譽權維護個人主體性、人格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B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僅保障積極之表意自由外,不包括消極之不表意自由✓ 正確
C名譽權乃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 錯誤
名譽權非憲法明文列舉,屬憲法§22概括保障之其他基本權。敘述正確。
D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如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並無違背比例原則✕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