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公共衛生師衛生法規及倫理110 年第 22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食品安全衛生規範之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僅管制食品及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容器與包裝因與食品本身無關,故不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範範圍內
B上市、上櫃之食品業者,依法應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正確答案
C因基改食品是否具有健康風險尚未經科學證據證明,故食品包裝上並不須標示是否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D食品安全衛生主管機關不得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
B正確答案
食安法規定上市櫃食品業者應自設實驗室做自主檢驗,其餘選項皆違反食安法基本規範。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依食安法第 7 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如上市、上櫃業者),應設置實驗室,從事食品自主檢驗,以落實源頭管理與自主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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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食安法規定上市櫃食品業者應自設實驗室做自主檢驗,其餘選項皆違反食安法基本規範。
刷掉極端用詞:A「不在規範」、C「不須標示」、D「不得進入」皆為絕對化錯誤,剩 B。
逐選項分析
A✕
錯。食安法第 3 條明定「食品」包含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全部都在規範範圍內,並非只管食品本身。
B✓ 正確
正確。依食安法第 7 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如上市、上櫃業者),應設置實驗室,從事食品自主檢驗,以落實源頭管理與自主管理責任。
C✕ 陷阱
錯。食安法第 22 條明定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於包裝上明顯標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並非以「科學證據未證明健康風險」為由免除標示義務。
D✕
錯。食安法第 41 條賦予主管機關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抽樣檢驗的權限,為食安稽查基本權力,不可能「不得進入」。
食安法常考重點速記
| 條文 | 重點義務 | 對象 | 考點 |
|---|
| 第3條 | 食品定義涵蓋器具、容器、包裝、洗潔劑 | 全業者 | 範圍題 |
| 第7條 | 應設實驗室自主檢驗 | 公告規模(上市櫃)業者 | 本題正解 |
| 第22條 | 包裝應標示基改原料等資訊 | 包裝食品業者 | 消費者知情權 |
| 第41條 | 得進入場所查核、抽驗、命停業 | 主管機關 | 稽查權力 |
A、C、D 都用「僅」「不須」「不得」等絕對化字眼限縮或否定法律規範,這是食安法題目最常見的陷阱。只要看到「食安主管機關不得做某事」或「某項目不在食安法範圍」,幾乎可以直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