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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郵政人員佐級晉員級-業務類民法概要1147單選題

下列關於「繼承人之特留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B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C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正確答案
D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法規時光機|民國115年7月28日三讀】本題依命題時及新法施行前規定作答: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修正條文刪除此保障,但須自總統公布後6個月才施行;施行後兄弟姊妹仍可能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只是不再享有特留分。 父母之特留分為應繼分二分之一,非三分之一;只有兄弟姊妹、祖父母才是三分之一。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依民法第1223條第2款,父母之特留分為應繼分「二分之一」,不是三分之一。考選部最愛用祖父母的1/3來混淆你。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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