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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南區錄取分發區)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臺北錄取分發區)
民法概要108 年第 4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為法律行為?

A無因管理
B總會決議正確答案
C加工於他人之動產
D侵權行為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法律行為須以意思表示為要素並發生私法效果。無因管理、加工、侵權行為均屬事實行為,僅總會決議為法律行為。

為什麼答案是 B

總會決議(民法第50條、第52條)為社團最高機關依社員表決權所為之共同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並發生私法上效果,屬於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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