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共 2 類科共用卷
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南區錄取分發區)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臺北錄取分發區)
民法概要108 年第 8 題單選題

關於被害人得依民法第 188 條請求僱用人與受僱人連帶賠償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無本條之適用?

A計程車在車行靠行營業,車行與計程車司機連帶負責
B乘客搭乘計程車,乘客與計程車司機連帶負責正確答案
C醫生手術過失,醫院與醫生連帶負責
D客運司機肇事,客運公司與司機連帶負責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民法第188條僱用人連帶責任以僱傭關係為前提,乘客與司機無僱傭關係,故無本條適用。

為什麼答案是 B

乘客僅為運輸契約之消費者,與司機間無僱傭或使用關係,非民法第188條之僱用人,自無連帶賠償責任之適用。本選項敘述錯誤,故為答案。

載入中…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