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下列何者為土地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得行使收回權之事由?
A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
B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正確答案
C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
D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
答案與詳解
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第1項第1款明定『徵收之土地,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為原所有權人得聲請收回的法定事由,這是最核心的收回權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