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對於徵收公告事項提出異議者,其程序應為下列何者?
A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正確答案
B於公告期間屆滿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
C於公告期間內向內政部以書面提出
D於公告期間屆滿次日起三十日內向內政部以書面提出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公告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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