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112 年地方特土地法大意11219單選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有關徵收公告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公告之日起,土地權利人不得在該土地為農作改良物之增加種植,其於公告時已在工作中者,應即停止
B自公告之日起,土地權利人不得在該土地為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
C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有異議者,得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正確答案
D被徵收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以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或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記載者為準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徵收補償價額異議應於「公告期間屆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出,選項錯在起算日寫成「公告之日起」。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對補償價額有異議,應於「公告期間屆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出。徵收公告期本身為 30 日,因此異議期是等公告期結束後才起算,而非公告之日起算。

考點:公告效力(禁止事項)考點:補償價額異議考點:權利認定基準
載入中…

土地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土地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