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法規定,土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經列冊管理期滿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依法應如何處理?
A書面通知繼承人及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正確答案
B書面通知繼承人及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標售
C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公告6個月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D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公告6個月後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標售
答案與詳解
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清冊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完全符合法條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