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有關區段徵收之抵價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核定發給抵價地者,若未按指定期限接管者,視為放棄正確答案
B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申請發給抵價地時,得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徵收土地應領之補償地價提出申請
C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接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
D經核定發給抵價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得向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申請,改按原徵收補償地價發給現金補償
答案與詳解
經核定發給抵價地後,若未按指定期限接管,主管機關會代為保管或囑託登記,並非「視為放棄」,權利不因此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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