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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地方特土地法大意11213單選題

依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出租人非因下列何種原因,不得收回房屋?

A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B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達2個月以上時
C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正確答案
D承租人死亡時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土地法第100條明定收回「房屋」的6大法定事由,選項C「違反租賃契約」為明文規定,而欠租必須「扣除擔保金後」仍達2個月才可收回。

為什麼答案是 C

完全符合土地法第100條第5款明定之「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為出租人得合法收回房屋之法定事由。

考點:房屋與基地混淆考點:欠租收回要件考點:違反租約收回考點:租賃權繼承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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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