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實施區段徵收時,有關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於徵收公告期間內,檢具有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申請之
B依規定申請發給抵價地時,得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徵收土地應領之補償地價提出申請
C經核定發給抵價地之土地所有權人,不得向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申請改按原徵收補償地價發給現金補償正確答案
D經核定發給抵價地者,若未按指定期限接管者,視為已接管
答案與詳解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0條第5項,經核定發給抵價地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改按原徵收補償地價發給現金補償」(需徵得需用土地人同意後核准)。選項稱「不得申請」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