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06 年第 46 題單選題
甲的 A 地擬被徵收,乙為需用土地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於申請 A 地徵收前,原則上應先與甲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
B徵收 A 地前的協議價購,有認為其性質為私法契約
C徵收 A 地前的協議價購,有認為其性質為代替行政處分(土地徵收)的行政契約
D乙因徵收而取得 A 地,為繼受取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土地徵收屬國家公權力強制剝奪財產權,需用土地人因徵收取得土地所有權為「原始取得」,而非繼受取得。
為什麼答案是 D
土地徵收係國家基於公權力強制剝奪人民財產權,需用土地人因此取得土地所有權屬於「原始取得」,非繼受取得,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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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徵收屬國家公權力強制剝奪財產權,需用土地人因徵收取得土地所有權為「原始取得」,而非繼受取得。
看到「徵收取得」直接聯想「原始取得」!徵收是切斷前手權利瑕疵並重新創設權利,絕非繼受前手之權利。
逐選項分析
A✕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前,原則上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
B✕
關於徵收前協議價購之法律性質,學說上有見解認為其屬於私法上之買賣契約,從而適用民法相關規定。
C✕
學說上亦有主張協議價購係為避免作成土地徵收行政處分,而與人民締結之代替行政處分的行政契約。
D✓ 正確
土地徵收係國家基於公權力強制剝奪人民財產權,需用土地人因此取得土地所有權屬於「原始取得」,非繼受取得,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物權取得方式比較
| 取得類型 | 定義 | 常見例子 |
|---|
| 原始取得 | 非基於他人既存權利而獨立取得新物權 | 徵收、先占、添附、沒收 |
| 繼受取得 | 基於他人既存權利而移轉或創設取得新物權 | 買賣、贈與、繼承、抵押權設定 |
考生易將「協議價購」的買賣繼受取得概念,直接套用到最終的「徵收」結果上。須牢記徵收是公權力強制剝奪,屬原始取得,會塗銷原有權利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