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需用土地人未於公告期滿 15 日內將應發給之補償費繳交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完竣者,該部分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徵收從此失其效力。但有特定情形者,不在此限。該特定情形不包含下列何項?
A應受補償人所在地不明
B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延期正確答案
C應受補償人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
D於公告期間內因對補償之估定有異議,而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 22 條規定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
答案與詳解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延期或分期發給補償費必須「經應受補償人以書面同意」,而非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要求選出的不包含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