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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身障土地法大意10619單選題

稱區分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區分地上權人得與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收益權利之人,約定相互間使用收益之限制。該約定若未登記,其效果如何?

A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B非經登記,不得處分之
C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相對人
D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區分地上權人與土地使用收益權利人所為之使用收益限制約定,未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法第841條之2第2項規定,區分地上權人與使用收益權利人之約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間仍有效,但要拘束第三人必須登記公示。

考點:效力vs對抗考點:處分權誤導考點:相對人vs第三人考點:登記對抗主義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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