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等 3 人公同共有 A 地,公同共有的比例均為三分之一。乙與丙未經甲的同意,將 A 地設定無償地上權於丁,依實務見解,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A符合法律規定,因為土地法有多數決的特別規定
B符合法律規定,因為可使 A 地有效利用
C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 A 地非屬分別共有
D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該地上權的設定為無償行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無償設定地上權會損害未同意共有人權益,實務見解排除適用土地法多數決,須依民法第828條全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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