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兩願離婚與判決離婚差異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兩願離婚由夫妻(即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協議定之,判決離婚由法院酌定之
B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夫妻,兩願離婚者不用接受親職教育,判決離婚者則應強制接受親職教育
C贍養費僅限判決離婚之夫妻得請求,兩願離婚若無約定贍養費,則不得事後另行請求正確答案
D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時,婚後財產價值之計算,兩願離婚以登記完成時為準,判決離婚以判決確定時為準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判決離婚」時,無過失之一方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贍養費。兩願離婚屬契約自由,未於協議中約定贍養費,事後不得另行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