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11 年第 13 題單選題甲喪妻,有一子乙。甲生前向丙、丁、戊各借款新臺幣(下同)120 萬元,死亡時僅留有遺產 240 萬元。乙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惟乙償還戊 120 萬元,償還丙、丁各 60 萬元。丙得向戊請求返還多少金額?A0 元B20 萬元正確答案C40 萬元D60 萬元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