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社會行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社會行政類科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1 題單選題刑法第 124 條枉法裁判罪之適格行為主體,下列何者不適用之?A各級法院之法官B行政法院之法官C仲裁人D訴願委員會委員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