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0 年第 48 題單選題
下列情形何者不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A交通燈號功能異常導致行經車輛互撞
B維修道路未設置警告標誌導致機車騎士車禍死亡
C公立學校宿舍窗戶欄杆腐鏽,學生倚靠而跌落受傷
D施工中尚未開放供公用之橋梁倒塌致人民受有損害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國賠法第3條的「公共設施」必須已開放供公用,施工中尚未開放之設施不適用國家賠償。
為什麼答案是 D
施工中尚未開放供公用之橋梁,非屬國賠法第3條所稱之「公共設施」,故不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賠法第3條的「公共設施」必須已開放供公用,施工中尚未開放之設施不適用國家賠償。
看到「施工中」、「尚未開放供公用」,代表還不是國賠法上的公共設施,直接秒選!
逐選項分析
A✕
交通燈號屬已開放之公共設施,功能異常屬管理有欠缺,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B✕
道路屬公共設施,維修時未設置警告標誌屬管理有欠缺,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C✕
公立學校宿舍屬公共設施,窗戶欄杆腐鏽屬管理有欠缺,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D✓ 正確
施工中尚未開放供公用之橋梁,非屬國賠法第3條所稱之「公共設施」,故不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國賠法第3條「公共設施」認定要件
| 要件 | 說明 | 本題對應 |
|---|
| 須為有體物 | 包含土地及其定著物、附屬設備等 | 橋梁、道路、燈號、宿舍 |
| 須為公共使用 | 供公眾或公務使用,不限於全體國民 | 交通燈號、道路、公立學校 |
| 須已開放供公用 | 已設置完成並開放,施工中或廢棄者不算 | D選項施工中尚未開放,故不適用 |
考生容易直覺認為「政府發包施工的橋梁」就是公共設施,卻忽略了國賠法第3條的隱藏要件:必須「已開放供公用」。施工中尚未開放的設施,只能依民法求償,不適用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