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訴訟,依現行法律規定,應由下列那一個法院審理?
A臺北地方法院
B臺北高等法院正確答案
C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D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B正確答案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訴訟,依法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由普通法院審理。
逐選項解析
A臺北地方法院✕ 易錯陷阱
一般公職人員(如立委、縣市長)的選舉罷免訴訟第一審是由地方法院管轄,但總統、副總統層級較高,並非由地方法院審理。
C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易錯陷阱
選舉罷免訴訟性質上準用民事訴訟法,由普通法院審理,並非由行政法院(如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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