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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11312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是針對法律漏洞進行補充的方法?

A類推適用
B目的解釋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法律續造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法律漏洞補充是『無法條可用』時的填補,目的解釋屬於既有條文的解釋方法,不是漏洞補充。

為什麼答案是 B

目的解釋是探求條文立法目的的「法律解釋方法」,前提是已有法條存在,屬於法律解釋而非漏洞補充,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考點:開放漏洞填補考點:法律解釋方法考點:隱藏漏洞填補考點:法官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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