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未侵害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
A甲之配偶乙原為大陸地區人民,欲參選立法委員,但因在臺設籍未滿10年而無法登記參選正確答案
B丙曾犯過失傷害罪,經法院判處50日拘役定讞,無法報考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
C丁為警察三等特考及格之一般生,依法無從取得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之職務任用資格
D高雄市政府消防隊隊員戊超時服勤,且未獲加班費或經准許補休假
答案與詳解
釋字618號認定兩岸條例要求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始得擔任公職,係基於確保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考量,手段合理,未違反平等權及服公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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