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適用較為嚴格之審查標準,以判斷其合憲性」,下列何者並非上述解釋適用較為嚴格審查標準之理由?
A婚姻自由是重要基本權
B性傾向是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
C婚姻具有繁衍後代與倫理秩序維護等功能正確答案
D同性性傾向者久為政治上之弱勢者
答案與詳解
繁衍後代與倫理秩序是『反對開放同婚』一方主張的立法目的,釋字748號反而認為這不足以正當化差別待遇,並非採嚴格審查的理由,故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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