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105 年第 35 題單選題
保險公司收齊受益人申請理賠之文件後,因理賠需要進行保險事故調查作業而無法在約定期間內完成保險金的給付,則保險公司應加付多少延滯利息?
C正確答案
保險金逾期未給付,保險公司應加付年利率一分(10%)之利息作為遲延賠償。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逾期給付保險金應加付年息一分(即10%)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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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金逾期未給付,保險公司應加付年利率一分(10%)之利息作為遲延賠償。
背誦口訣:保險理賠遲延利息=一分利(年息10%),這是保險法明文規定的固定數字。
逐選項分析
A✕
年息一厘僅百分之一,數額過低,非保險法規定之遲延利息標準。
B✕ 陷阱
年息五厘為百分之五,常與法定遲延利息一分混淆,但非本題答案。
C✓ 正確
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逾期給付保險金應加付年息一分(即10%)之利息。
D✕
年息五分即百分之五十,數額過高,非保險法所定之遲延利息標準。
保險金給付期限與遲延利息
| 項目 | 內容 |
|---|
| 應給付期限 | 收齊文件後15日內 |
| 逾期效果 | 加付年息一分(10%)之利息 |
| 依據 | 保險法第34條 |
考生常把「厘、分」的利率單位搞混,誤以為五厘(5%)較合理而選錯,實際上保險法明定為「一分」即10%,數字單位需精確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