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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一般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29單選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拋棄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A繼承之拋棄,自繼承人拋棄繼承之時起,發生效力正確答案
B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C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而直系血親中有一人拋棄繼承權者,配偶之應繼分將不受影響
D拋棄繼承為要式行為,繼承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為繼承人之時起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其他全體繼承人、戶政機關或法院為之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官方正解為 A,但 A 文字「自拋棄時起發生效力」與民法第1175條「溯及繼承開始時」明顯不符;B 文字則完全吻合民法第1174條第3項通知義務規定。實務上多數見解認為本題正解應為 B,A 疑為誤植或考選部已更正,建議以考選部最終公告答案為準。

為什麼答案是 A

【官方正解】但本選項文字與民法第1175條牴觸。民法第1175條明文規定拋棄繼承「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而非「自繼承人拋棄繼承之時起」生效。實務與多數學說均認為應為溯及生效。考選部標示 A 為正解,可能為誤植,建議考生關注最新公告答案。

考點:拋棄效力溯及考點:拋棄通知義務考點:配偶應繼分考點:拋棄要式向法院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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