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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26單選題

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正確答案
B類推適用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法條只禁止「故意或重大過失」預先免除,反面推得「輕過失」可預先免除,這是反面推論。

為什麼答案是 A

法律明文「故意或重大過失不得預先免除」,反向推論「非故意、非重大過失(即輕過失)即得預先免除」,正是反面推論(反對解釋)的典型運用。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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